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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了20多年,现在60岁了,不想再工作,辞职了,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辞职赔偿的情况是因为企业减人提效、或者公司经营不善丶公司不裁人无法正常的运作的情况下,或者公司破产等情况,辞退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告之员工并按劳动法规定结算赔偿,但根据劳动法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1个月,按上年本人工资的平均工资补偿1年为一个月,如果你工作了七年就补偿七个月工资。如果你是自愿离职这个补偿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 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辞职能获得补偿吗
    1、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辞职通常能获得补偿。违法辞退员工应该给予以下补偿:
    (1)经济补偿金,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代通知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去讨要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讨要工资需要带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公司员工如果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而辞职的,不要赔偿。如果公司违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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