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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前隐瞒个人履历犯罪错误的人员。入党期间再次受到治安处罚。入党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是否合理?

刑事辩护 2023-06-02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情节可以移送司法追究
  • 可以移送司法追究
  • 法律分析: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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