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二十年前买的房子,没有过户,没有协议,房主反悔了,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03 0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没过户是否可以反悔主要根绝双方的约定来判断。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特别规定不用过户,那反悔就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中约定了要过户,那不过户反悔就是合法行为。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买房没过户可以反悔,但需要赔偿买家一定的损失。如果买房人在签订合同后、后悔不继续交易的,可以双方进行沟通协议,和平买卖终止合同。但是,如果买方不能通过协议终止合同,则应根据已签署的合同终止合同,并弥补卖方一定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房子没过户房主反悔,如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买方可以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