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签了劳动合同干了十天不想干,可以吗

其他 2023-06-03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作多久不签合同违反劳动法
    1、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经用人单位通知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入职后工作多长时间交社保
    入职以后公司应该在30天之内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但是,职工个人需要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一部分保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费由公司支付。

  • 1、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干活签合同了又不想干了,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