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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有个儿子三十岁跟我在一起,我还要养吗?

子女抚养 2023-06-04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需要养,法律层面上关键是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是需要赡养的;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不需要赡养。
    1.继父和你母亲结婚时,你尚未成年,需要继续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此时形成抚养关系,老了之后你是有义务赡养的;
    2.继父和你母亲结婚时,你已成年,没有再接受你继父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养育的,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老了之后是不需要赡养的。
    但是,从道德层面,如果是一家人,即使是重组家庭,也应相互关爱,相互扶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你好,是否需要养,法律层面上关键是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是需要赡养的;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不需要赡养。
    1.继父和你母亲结婚时,你尚未成年,需要继续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此时形成抚养关系,老了之后你是有义务赡养的;
    2.继父和你母亲结婚时,你已成年,没有再接受你继父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养育的,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老了之后是不需要赡养的。
    但是,从道德层面,如果是一家人,即使是重组家庭,也应相互关爱,相互扶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的,通常不需要被抚养,也就没有必要选择抚养权;但如果是成年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则可以选择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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