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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没有相关遗产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4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死亡,可以起诉其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可以起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如果没有协议的,一般可以起诉借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借款人过世了处理方法如下:
    1、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2、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去世公民的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欠钱人死了没有遗产,一般情况下会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无法继续追讨债款。因为债务人死后,其遗产是债务人留下的唯一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没有遗产即意味着无法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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