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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因为工资待遇问题不想干了可以是被迫离职不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5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降工资被迫离职的,如果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强迫劳动的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待遇问题是和合同约定的不一样还是突然大幅度降薪
  • 你好,因为工资待遇不想干了,不属于被迫离职范畴,无故降薪属于,需要知道你的具体情况才能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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