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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可以走什么程度投诉

讨薪 2023-06-06 10: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针对单位不签订合同,拖欠工资以及不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1、与老板协商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以要求老板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 2、前往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解决,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 你好,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详情可以方面咨询律师
  • 你好,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

  • 企业拖欠工资和不缴纳社保的,可以与企业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若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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