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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教培机构,劳动合同一年签,上面要求提前解约需要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训费用。据我所知,这家公司是会有出差学习的培训,这应该是最大的培训费用,目前为止参与过一次磨课,但这属于工作内容,参与过两次网络培训。请问如果转正一个月,提出离职,但是我并未参加甲方的出差培训,甲方是否能够直接在工资内扣除1000元的培训费用?我了解到劳动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要求我赔偿合同期内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当分担的培训费用吧?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8 1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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