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孩子们在学校被另一个同学先打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6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报警是有用的。
    受害人首先做的就是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过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的话,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其实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第一件事是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打人之人已满十六周岁,那么其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如果孩子构成轻伤的,打人之人还会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如果孩子的同学未满十六周岁,那么在报警之后,应当尽快与同学的家长以及学校进行协商赔偿事项,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将打人的家长以及学校共同起诉到法院。如果学校未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及制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孩子一旦在学校被同学打了,学校往往也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孩子还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家长、学校应注意引导。如果出现比较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的,家长可以与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问题,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被打孩子的家长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衢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