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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证处办理卖房子的委托书,需要带什么证件?

房屋买卖 2023-06-10 07: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拆迁协议,双方身份证明等

  •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
    通常来讲,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房产证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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