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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和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合同说违约不退租金,那我剩下的四个月的租金和押金还能退吗?

房屋租赁 2023-06-08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退,假如已经签了合同要按照合同上说明的支付违约金,假如还有剩余租金,房东用退还(在你没有损坏房屋以及附属设施、没有欠费的情况下,会按照实际天数退还,要是损坏了会抵扣一部分),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根据合同法,按照一般规定来支付违约金,一般四1个月的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可以退,假如已经签了合同要按照合同上说明的支付违约金,假如还有剩余租金,房东用退还(在你没有损坏房屋以及附属设施、没有欠费的情况下,会按照实际天数退还,要是损坏了会抵扣一部分),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根据合同法,按照一般规定来支付违约金,一般四1个月的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主要看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租金,那就可以不退,否则是要退的,但是租客违约,房东可以主张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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