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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起诉对方的具体联系方式和地址?

债务追讨 2023-06-08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起诉需要对方的什么信息
    1、起诉需要对方的信息如下:
    (1)对方的姓名;
    (2)对方的性别;
    (3)对方的工作单位;
    (4)对方的住所;
    (5)对方的籍贯;
    (6)对方的常住地;
    (7)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写好诉状,拿条子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去当地法院立案,立案后;
    2、立案后看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
    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
    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
    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该得的款项。
  • 由法院去进行送达。如果不知道地址,法院有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律师发律师函给对方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方和对方的争议,否则无法送达到对方的,也就丧失了律师发律师函的目的,也就无意义了。所以,需要知道对方的送达地址,也就是对方能够收到律师函的地址才可以。
    只要对方能收到律师函内容,也能达到让对方知悉并可能出现的对方同意调解或者发表对律师函意见的结果,比如通过邮件、朋友转交等方式,只是这时如果想通过发律师函取证的,则此证据的效力就需要注意了,尽量采取法律认可的方式寄送或者发送律师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法律分析:须有被告具体情况才能起诉,其中包括地址,地址不详的话就无法送达诉讼文书。原告虽然不知道详细地址,但知道大概地址,法院可以查清楚的,法院就会受理,查不清就会驳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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