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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以人车分流的名义现在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地上有公共停车位,开发商和物业联手就是为了想让业主高价买或租地下车位,请问业主车能进吗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11 18: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证据 报警 处理 一般先协商

  •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不合法的。因为小区的停车位土地是属于公共的,所以所有权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只有管理的权利,对业主的车辆进行限制进入是没有【
    法律依据:
    】的,因此是不合理的。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这是为了满足小区内业主生活需要而向其提供停车位的,属于公共配套设施,产权理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2.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应在交付房屋时一并将地下车库交付使用,产权也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利用人防工程改建而成的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已经包含在房产开发商的销售成本核算之内,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4.如果房产开发商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开发建设的小区地下车库不属于以上所罗列的三种情形,那么产权应归属于开发商,可以另行单独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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