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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2014年入职的,现在这家公司17年前没有缴纳社保,我现在可以要求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6-08 2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原用人单位漏缴社保,还可以要求补缴的;
    您可以与原单位沟通协商补缴事宜,确定补缴后,把您个人需要负担的那部分钱转给单位代缴;
    如果单位拒不理会,您可以带去能证明您与原单位在那四个月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去原单位所属税局去投诉并要求补缴。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 单位没交社保能补缴,但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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