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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产假期间支付50%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9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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