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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门卫不开门,强行不让业主离开社区,是否限制人身自由权

业主维权 2023-06-10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物业总公司投诉
  • 法律分析: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2、处置财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3、进入住宅、场所。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 社区门卫不开门不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小区门卫不开门的情况,可以通过收集小区门卫不开门的证据,向门卫所属的安保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投诉。如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特殊时期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如夜间不开门,建议业主委员会协商或更改制度,向业主委员会报告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遇到门卫不开门的情况,建议采取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要打架侮辱他人,避免因不注意方式方法而造成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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