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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打鼻子,问题不大,就是以后会有疤痕,这个怎么算

工伤索赔 2023-06-10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先鉴定再确定是否有赔偿。把人打了头缝了六针一般不算轻伤。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致人面部创口长度超过4.5厘米或者多个创口长度超过6厘米以上构成轻伤。根据我国劳动法,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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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索赔的。根据当地正规医院整容科进行疤痕修复的费用凭证提出索赔,该费用属于保险理赔项目(如果事故损失已经超过保险理赔额度,则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 法律分析:面部疤痕具体要计算疤痕的长度和宽度,一般面部疤痕4平方厘米以上,可以评上伤残,各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严格程度不一,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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