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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了,妻子能卖掉丈夫的房地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1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出售夫妻共同房产,不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丈夫去世后,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可以明确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将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产权分割给妻子,丈夫的那部分产权属于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去世,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就能够将房子卖掉。具体流程为: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房产由活着的一方独自继承的,则继承遗产的一方可以直接将房产向外出售;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同时继承该房产的,要想出售该房产应当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并且出卖款按比例分给其他继承人。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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