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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不处理我的车和电池三轮车的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1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1、让交警来处理,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勒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寻求赔偿
    1、不管对方是否拒签,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生效的。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联系协调赔偿事宜,说明利害关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对方不理或者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赔偿责任的;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事故对方不来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划分事故责任,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出了车祸对方一直不处理,如果是处理赔偿事宜,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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