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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基本工资是3000,加班费怎么算?

讨薪 2023-06-12 14: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为您计算
  • 加班费算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规定,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加班费按照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相关规定的情形是什么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加班工资的算法: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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