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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证没办婚礼怀孕了4个半月,但是男方不给买房不给彩礼,申请离婚孩子打掉,男方需要承担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06-20 09: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如果男方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其次,男方并没有义务给付彩礼,也没有义务给女方买房。婚姻的前提是是双方平等,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其中一方承担明显高于另一方的经济负担。孩子打掉是女方自愿选择的结果,是对自己生育权的支配,男方对此没有责任。
  • 原则上没有什么赔偿的,也就基本医疗费吧,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一般是不需要的,但是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 您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该退还,但是女方未婚生子男方应该负抚养责任,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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