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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10年没人住,还需要交物业费吗,还有滞纳金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13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长期不住的房子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已经交付,产权登记办理完毕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无人居住的房子还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不论入住不入住,逾期不交的话业主是要承担逾期缴纳的违约金的。而根据有关解释中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企业已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是无需要接受相关的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那么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

  • 房子不住要交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只要物业服务公司入驻房屋所在小区并开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之后,业主就有义务履行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但若房子完全不具备入住条件,可以与物业服务机构协商,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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