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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与父母共同做生意,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4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区别如下: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属于整个家庭所有的财产,其产生可以基于血缘关系,也可能是基于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其产生仅仅基于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后各自的东西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该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高度混同,或双方约定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有:夫妻结婚后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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