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请问,2020年2月领的证,2021年5月办的婚礼,现在想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15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现在是否协商过了呢
  • 什么原因 有没有什么争议
  • 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双方能够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的,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