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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4月7号发生工伤,工伤认定书已经有,如果伤残鉴定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能赔给我吗?

工伤索赔 2023-06-26 09:44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到达退休年龄的,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是7个月本人缴费工资。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万。
  • 你好 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一般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 你好,一次性医疗补租金3万
  • 你好 具体可以沟通详细情况
  • 那个省份的,结合时期情况看
  • 你好,公司给你交社保了么
  • 具体问题可以详细谈谈
  •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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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边具体什么情况
  • 你好 工伤赔偿问题具体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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