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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餐馆上班。然后就是老板跟我说试用期有三天,然后我上完一天班,第2天班被老板故意辞退,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然后超过8小时工作制。我要怎么搞

无故辞退 2023-06-20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能详细说明吗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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