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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妻注册结婚于2002年,男方属家村户口,而女方为城镇户口,因农村可以生第二胎,2004年剖腹产得一女,2006年又剖腹产得一女子,2006年男方因生意不景气关闭了门面,正巧女方父亲因公死亡,我妻顶了他的职,成为正式工,为了妻子上班方便,我们从我家里走到了女方家所在地,自己身无分文借了十五万钱买了新房,女方家里借了80000,其它都是在男方家里借的,与此同时,男方也在此地找到了自己的工作,并且签定了一年的合同,2008年再次签定了7年的劳动合同,收入我们每人平均20000/年,去年我们算了一下共还帐40000多,我的岳母自然跟我们住在了一起,而今因我们感情不合,决定离婚,但因财产分配的问题产生一些纠纷。 现有财产: 1:男方老家一个,如今价格值三四万左右,去年叫人去看了下,出了四万元没有人要。 2:新房一套,不知道现在的行价,反正我们花费了14-15万元完工的。 3:家用电器,这些都是小事儿。 4:外帐别人欠我们的25000左右吧,我们欠别人的因建房女方还欠70000,男方还欠35000左右,其它还欠别人8000 现有情况就这些了吧,不知道我说得详细不?现在我想问一下,这个子女分配问题和财产分配问题该怎么分配

诉讼 2008-04-28 2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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