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获国家职业医生证书,但无医疗机构许可证。在此情况下一病人发生过敏反应引起剥脱性皮炎,暂无法确诊是否为我开的药物引起。现住院二十二天一基本痊愈,医院已要求出院数日。期间我全出了医疗费用,也在医院照顾至病情基本好转。现欲协商解决,但病人强烈要求我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两万零六百元。本人觉得甚高,想请教您,此事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需赔偿多少钱给患方?请您帮忙!

其他 2012-06-14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既然患者无证据证明是否系你开的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那么你在为患者医治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因果关系无法证实。 你当然不必承担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再协商下嘛! 不成,可叫患者走司法程序,既然未达到伤残等级,不用支付精神抚慰金。
  • 既然患者无证据证明是否系你开的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那么你在为患者医治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因果关系无法证实。 你当然不必承担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再协商下嘛! 不成,可叫患者走司法程序,既然未达到伤残等级,不用支付精神抚慰金。
  • 既然患者无证据证明是否系你开的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那么你在为患者医治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因果关系无法证实。 你当然不必承担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

    再协商下嘛! 不成,可叫患者走司法程序,既然未达到伤残等级,不用支付精神抚慰金。

    修改答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