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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工资 发了6100块钱为什么个人所得税扣了510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28 08: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能是财务算错了,可以去问下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公司账上给员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是直接从工资里扣的,即在发放工资时已经将个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直接从工资里扣除发放。工资是先扣除五险一金再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其中社保和公积金是同步扣除,不存在先后顺序,扣完五险一金之后,再减去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剩下的金额如果在5000元以上,就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如果在5000元以下,就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工资发现金要扣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收入由发放工薪的单位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义务人追缴税款(也可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且扣缴义务人承担的该些税款,不得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中扣除),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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