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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被辞职要扣300块钱,这个做法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4 09: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合法,建议您拨打12333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进行投诉,深圳一般一周左右联系到公司那边给您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先看下协议或约定,之后再协商或者起诉
  • 1、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扣钱不合法,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也需要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1.劳务合同辞职扣工资不合法。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要扣的,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3.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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