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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本地三甲医院直接办的出院,没办转诊,然后从网上异地备案,按照“其他”备的案,异地住院报销受影响吗?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7-02 2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转诊备案后可以直接在医院窗口报销。
    一、异地转诊:
    1、办理转诊手续:一般需要主诊医生开出一份诊断证明,然后盖上医院公章。
    2、填写转诊申请表:申请人填写转诊申请表,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申请人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出院结算:申请人持社保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在新农合窗口直接结算。
    二、在外居住异地就医: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最好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然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就可以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医。办理备案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异地住院报销办理流程如下: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异地住院可以报销。选择异地住院进行报销需要提供本地转诊单,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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