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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到超过四分之三日期的临期商品,商家在商品详情里未有注明是临期,只有标注7天无理由不退货,经过协商商家同意退货但要自行承担运费,请问这个符合规定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7-06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显示当买家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就有退货或者换货权,关于退货涉及内容如下: 1、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2、退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 3、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 七天无理由退货与运费无关。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最后,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交平台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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