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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逾期交房,赔偿款用来抵物业费合理吗

开发商违约 2023-07-06 22: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看下双方有无签署协议或约定,按约定进行,否则可以起诉。
  • 这个需要双方都接受才可以。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但可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处理。因为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费用是不能相抵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金不可以用来抵扣物业费,因为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是不同的合同主体。原则上物业费与违约赔偿金不能相抵,但是购房人可以通过协商将对开发商的债权转移给物业服务企业,从而将自身的债权债务相抵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金不可以用来抵扣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业主无权将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金作为物业服务费用抵扣,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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