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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房屋租赁事情,因为我签合同是三个月付一笔款,上个月因为工资迟发了几天,跟房东商量先交一个月的,剩下两个月过四五天给她,他收了了一个月的,还有两个月的三天没有给他,我跟他说四五天给你,她不同意,现在要求收回房子。我该怎么办,而且不退还我押金

房屋租赁 2023-07-07 15:1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前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投诉或提起诉讼
  • 可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 您好,你们租房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
  • 可以协商处理,把房租及时补上。
  • 你好,这边给你提供法律援助
  • 你好,可以与房东协商沟通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诉的
  • 你好,可以先和房东商量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承租人虽然拖欠租金,但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租金还将按月计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时间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维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应对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的行为,可以通过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且仲裁条款有效,那么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您好,建议缴纳房租,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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