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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多久鉴定?

工伤索赔 2023-07-07 21:3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一段时间以后,一两个月左右,
  • 你好,工伤鉴定时间具体要看受伤程度
  • 病情稳定医疗期结束后可以申请鉴定的
  • 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就可以做
  • 你好、治疗周期结束可以去鉴定。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 您好,你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 工伤鉴定一般六十日到九十日,具体鉴定方法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 工伤鉴定一般要六十日,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上述期限作出予以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及时发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工伤鉴定的结果一般是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出具,复杂的可延长三十日。员工因工作受到伤害的,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鉴定一般在两个月内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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