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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3万多块钱,快两年了一直以没钱不还,我想问下如果起诉他多久能要回钱?如果他没有钱的话怎么讨要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7-08 17: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要马上起诉,毕竟时间久越难
  • 您好!先了解下债务纠纷的详细情况。
  •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对方
  • 可以通过走诉讼的程序进行追回
  • 您好 看您这边的详情的呢
  • 告对方欠钱不还,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
    其次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律分析:1、个人欠钱不还,起诉可以要回。
    2、需要注意法律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为3年,超过3年债务转变为自然债务,对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此时有可能无法要回钱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遇到对方欠钱不给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一般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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