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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被扣工资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0 11:1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欢迎咨询,工作单位乱扣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你好 涉及多少金额 可以去劳动仲裁的
  • 你好说下大概情况呢,扣很多可以仲裁的
  • 可以协商,能沟通最好,最后再起诉
  • 你好,涉及的纠纷情况说一下呢
  • 1、询问克扣工资的原因。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根据出勤天数计发,不得克扣,另一部分为奖金部分,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决定给多或给少。2、如果老板存在恶意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法》对克扣工资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工资这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正常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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