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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营运车辆被追尾,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我修车三天的停运费对方不肯给,还把我的电话拉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2 10:2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发生导致的停运损失,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而且该营业运损失一般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 可以要求交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如果对方选择的话,误工费对方应该承担的。
  • 您好,可以帮助您的,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
  • 你可以跟他起诉,索要不仅仅这个费用
  • 一、追尾了对方要交通费合理吗
    1、追尾了对方要交通费合理。如果车辆维修去了,没有交通工具,可以要求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赔偿,但这个费用只限于家庭到单位的直线距离打车费,还要有票据。不能因为可以赔偿交通费据漫天要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除了修车款,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交通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属于营运车辆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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