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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医院做了子宫肌瘤手术,把子宫切除了,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把输尿管烫伤人,膨光也有损伤,导致进行二次手术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11 22: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描述,这多半与医生手术方案不当,手术操作损伤有关,医院存在一定过错的,可将复印病历发给我看看医院过错程度。
  • 需要做鉴定,详细了解下
  • 法律分析:在做手术后患者出现医疗损害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一般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要看二次手术是怎么引起的:如与院方医疗过程有关系,院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是当事人自己的原因导致手术效果不理想的,术后恢复缓慢的,则与院方无关。如果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导致二次手术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如果医院拒绝可以去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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