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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问下医疗官司接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17 16:2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先去复印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大概陈述一下案件情况。
  • 具体什么情况?医学专业性很强,可复印病历给我分析。
  • 你好,我们可以接医疗事故的官司
  • 你好,律师可以协助你起诉维权
  • 你好,请问案件具体什么案情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 您好;可以详谈一下医疗纠纷
  • 手头有什么材料,简单说一下
  • 你好,是什么情况要起诉的
  • 医疗纠纷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2、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 医疗纠纷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医疗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您好,具体是什么纠纷呢?可以沟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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