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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期间他给了部分工资,我还要继续告吗?

讨薪 2023-07-17 12:0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继续告啊,让他支付全部工资和赔偿金后才能撤诉
  • 你好,可以继续告的,如果你还有其他诉求k
  • 你好!你可以要求支付全部工资的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继续告的。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工资的
  •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执意不给工资,在仲裁开庭时可以追加仲裁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确定有两种情况:
    1.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依据劳动者的诉求来定,劳动者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劳动者不需要恢复劳动关系的则没有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肯定要让他全部给完呀,继续起诉呀
  • 你好,劳动仲裁建议律师介入U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强制执行的
  • 你好 劳动仲裁除了工资还有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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