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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是入赘的,女方的妈妈给她们带孩子,爸爸跟着他们做生意,有一辆车子是婚前的,房子是夫妻二人婚后买的,写的夫妻二人的名字,离婚以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8 17: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是均分处理的。婚前房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以其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是平均分割。
  •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 法律分析: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方的姓名没有影响。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从结婚到一方死亡或离婚的期间。夫妻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以男女平等为基础,照顾妇女和儿童。虽然财产并非等额出资,但法院离婚分割时,基本上按照一男半女的等额分割方法,由一方取得产权,赔偿金打折扣给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之后就属于个人财产,虽然没有过户,但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依旧属于房产证登记一方名下的财产。复婚后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属于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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