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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公司他那边规定是8:30~7:00上班,然后我每个月都会加班到大概八九点,只有少部分加到了十一二点,然后他发完工资,他跟我说加班直到11点后才算加班,才有加班工资,他这合法吗?

讨薪 2023-07-19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加班到11点,时薪是平时工资的1.5倍或者1.5倍以上。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就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对加班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1.5倍的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如果员工在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其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工资的1.5倍。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肯定不合法,你可以固定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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