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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六月底才办的健身卡,但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健身了,所以想退费,可以吗?我们之间没有签过合同

消费者维权 2023-07-21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事先进行协商、沟通处理,之后再看可否投诉或者起诉
  • 办理健身卡后可与对方协商要求退卡退费。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事由,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情况退卡退费。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给予适当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健身卡是否可以退,需要看办卡时,签的合同里面是不是有对于退卡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所在的健身房没有按照原来既定的承诺履约时,则可以要求健身房退还未使用时间的折价款。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 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73号)》 第十条。
  • 健身卡可以退。签订合同之后就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受合同内容约束。您可以解除合同,除此之外,会员不能因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条款因限制了您的主要权利,可认定为格式条款,这个条款也可以作这样的理解:不管对方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约定,规定你无权提出异议,存在强迫消费的嫌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为格式条款,认定无效,要求退还卡上未消费的钱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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