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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工作五年,离职了,单位拖欠工资,还有领导言语威胁,最后被迫离职,

讨薪 2023-07-21 14:1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关于拖欠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金和工资。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 有相关证据可以走法律程序

  • 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而且没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 法律分析: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要求补发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要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单位辞职,不能直接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要求补发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要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单位辞职,不能直接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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