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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租个房子 然后这两天找了一个 昨天晚上把400块钱押金给她了 他们的房子很脏今天下完夜班我就去直接打扫了 然后因为我的个人原因 我不租了 他们那边说的是扣我200块钱押金 这种情况我可以让他押金全部退还或者少扣点押金吗 没有签租房合同

房屋租赁 2023-07-22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在下列情形下不用退押金:1、到了约定的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租户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房东有权扣押租金;2、租户损坏了房屋及其物品,房东有权扣下相当于其价值的押金;3、租户超过缴纳期限没有交房租,房东有权从押金里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但是扣取得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押金:
    1、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的;
    2、超过缴纳租金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完房子不给押金应该怎么办。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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