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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男方威胁小孩不准接我电话和见面,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25 11:2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孩子年龄大小,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 你好,对方联系不上也不让看娃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报警把孩子接走 诉讼探视权
  • 你好,这个正常来说还是需要保障你的探视权的
  • 您好,详情具体情况陈述下,这边好帮到您
  • 你好,女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行使探视权。
  • 首先最好是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作出判决。若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后,抚养一方仍不让探视孩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起诉离婚一方不让看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主张,只要探望权行使不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请求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首先最好是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作出判决。若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后,抚养一方仍不让探视孩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您这边有请律师了吗?
  • 你好,这边是几个小孩,可以争取这个抚养权。
  • 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如果对方仍然不允许探视孩子的,女方可以申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行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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