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伤腿骨多段骨折,后续赔偿事宜

工伤索赔 2023-07-25 11:05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好,先做工伤鉴定,然后办理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办工伤的,我们可以帮你处理。
  •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沟通。
  • 申请鉴定的。 根据鉴定等级 然后 主张赔偿的
  • 工伤腿骨多段骨折,后续赔付找律师
  • 您好,先做工伤鉴定,然后办理工伤
  • 您好,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 协商或提交工伤申请、认定工伤
  • 您好 具体事故发生多久了呢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申报工伤
  • 您是怎么伤的?做手术了吗?
  • 你好,可以为您进行解答
  • 已经被鉴定为了工伤吗
  • 脚骨折工伤赔偿如下: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5、先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脚后跟骨折,看治疗恢复情况,一般来说十级伤残没问题,赔付金额在4至6万元之间。根据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一般骨折的赔偿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2、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脚骨折工伤的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如果造成伤残的,还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你好,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您好,我愿提供解决方案参考和法律帮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