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偷工减料可以向建设局举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一般首先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视情况严重性自行要求其整改或要求其暂停施工,或者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或者可以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质监站投诉,因偷工减料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性处以刑事处罚。《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老板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说明扣工资的依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提交相关的证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